西湖区工伤鉴定公告登报案例
来源:浙江登报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9-10点击量:
公 告 杭州XXX公司 : 我委 于20XX年9月2日出具 《初次 鉴定 结 论 书 》 (江 北 劳 初 鉴 字 XX号 ),确 认 被 鉴 定 人 王 XX 的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结 论 为 :伤 残柒级,无生活自理障碍。 如对此结论不 服, 可在 送达之 日起15日内向 杭州市 劳 动能力鉴 定委员 会申 请再次 鉴定。 自 公 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 杭州市XXXX鉴定委员会 20XX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