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刊登债权转让告知函格式
来源:浙江登报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9-10点击量:
债权转让告知函 杨XX:基 于 贵 方 于20X年X月 与中 国民 生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 分 行签订的《综合授信合 同》、《X 高额 担 保合同》等文件,民生银行已依约履行放款 义务。 然而, 贵方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。 截止20X年5月5日,尚欠 民生银行贷款 本 金人 民币XX000元 ,贷款 利息 及罚 息 3XX.36元,以及因贵 方违约而造成 的 其他 费用 损 失。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民生银行已于X年9月30日将上述 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重庆X科 技有 限公司,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X分行(“转 让方”)与重庆X科技有限公司 (“受让 方”)签 订 的《债 权转 让协 议 》,“转让 方”已 经 将其 对杨X 的 贷 款 本金XX0000元及相应利罚息的全部权益,于20X年9 月30日依法转让给“受让方”。 担保人XX 对 借 款 本 金XX00元 及 利 罚 息 等 其 他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 烦请债务人 、担 保人 向“受 让方”履行债务、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。 特此函告!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X分行 20X年X月18日